钢板倒塌 右小腿砸伤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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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河南分公司氧化铝一厂 | 发生事故时间 | 2002年1月4日 |
伤亡人数 | 轻伤1人 | 生产过程 | 氧化铝(镓)生产 |
直接经济损失 | 1万元 | 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事故经过: 2002年1月4日,氧化铝一厂镓车间钳工班四人制作螺丝盒,班长杨某派张某等三人去材料仓库搬钢板,钢板竖立放置靠墙位置。开始两人扶,一人往外抽,因抽不动,就改成张某一人扶,两人抽,因钢板力量大,一人扶不住,钢板倒塌,将张某的右小腿砸伤。 | |||
事故原因: 1.无防护措施。 2.未按照安全“五同时”要求做。 | |||
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一、事故责任分析 1.班长杨某安全“五同时”执行不力,未制定防护措施,应负主要责任。 2.伤者及同事三人执行规程不严格,简单行事,应负次要责任。 二、事故处理情况: 1.事故全厂通报批评。 2.扣除班长杨某2月奖金。 3.伤者及同事三人扣除1月奖金。 | |||
防范措施: 1.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2.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五同时”教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