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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温液体贮槽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17-10-10
点击数:
1、投入使用前,必须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使槽内出口气体露点小于-60℃。
2、首次充液前,检查确认安全通道畅通、安全装置完好、压力表和液位计正常。
3、液位计投入前,全开平衡阀,打开液位计上、下阀,关闭平衡阀。
4、确保夹层有充足的氮气进入和补充,使其保持正压。
5、充液时,应全开手动放空阀和测满阀;充液应缓慢进行,使内槽完全冷却,并时刻观察槽内压力,不得超压。
6、严禁贮槽超压或负压下运行。严禁敲打阀门、管道和强行开关阀门。
7、视情况测定粉末真空绝热式低温液体罐夹层真空度,使其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8、每周至少一次分析测定液氧贮槽中乙炔等碳氢化合物含量;超过0.1PPm时,加大液氧的补充量。
9、开关充液阀要缓慢,以小于5%的开阀幅度逐渐增加,不得过快。
10、定期校验低温液体贮槽安全附件。
11、储槽内必须留有一定的蒸发空间;并保持一定的液位,不准排空。
12、使用中,如出现冒汗、结霜等现象,应将液体排尽、加温吹除、检漏、抽真空(真空贮槽)后,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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