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4115-2025《 烟花爆竹防止静电危害技术规范》
本文件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AQ4115-2011《烟花爆竹防止静电通用导则》,与AQ4115-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静电敏感场所分级(见4.2);
b)更改了防止静电危害的基本方法,增加了释放和减少人体静电法,增加了选用导静电工器具法(见第5章,2011 年版的第5章);
c)更改了防止静电危害的技术措施(见第6章,2011年版的第6章);
d)更改了防止静电危害的管理措施(见第7章,2011年版的第7章);
e)增加了导静电工器具电阻值测定方法(见附录B);
f)增加了静电起电极性序列表(见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4)技术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株洲醴陵烟花爆竹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湖南科富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花爆竹协会、醴陵市恒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猎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炳祥、梁杰、李增义、李平、潘江平、潘笛、张纪来、邹海峰、黄茶香、张晓成、朱伏茂、杨林、钟长虎、廖建文、杨为。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AQ4115-2011;
----本次为首次修订。
2025年4月17日发布,2025年10月18日实施。

附件:
AQ 4115-2025《 烟花爆竹防止静电危害技术规范》.pdf

